导读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新建小区开始面临物业管理问题。其中,“前期物业开办费由谁承担”成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争论的焦点之一。前...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新建小区开始面临物业管理问题。其中,“前期物业开办费由谁承担”成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争论的焦点之一。前期物业开办费是指物业公司为筹备和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启动资金,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人员培训等费用。那么这笔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支付呢?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并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相关费用。这意味着开发商作为项目的初始责任主体,在物业正式交接给业主委员会之前,需负责这些开支。此外,《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所提供的服务费用,也应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
第三段: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中仍可能存在争议。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仔细阅读相关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确保各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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