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的公文后面落款 专此函达和 特此函达有什么区别】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公文中,结尾语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表达公文的性质、目的和语气。常见的结尾用语有“专此函达”和“特此函达”,二者虽然字面相似,但在使用场合和语气上存在一定差异。
以下是对这两个词语的总结与对比:
一、
“专此函达”和“特此函达”都是用于公文结尾的礼貌性用语,表示公文内容已经送达或告知对方。它们在实际使用中有时会被混用,但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相关规范,两者在适用范围和语气上有细微差别。
- “专此函达”通常用于平级机关或非隶属单位之间的函件,语气较为正式且稍显客气。
- “特此函达”则多用于上下级之间或需要强调某种正式性的公文中,语气更为庄重,带有一定权威性。
因此,在撰写公文时,应根据发文对象和公文性质选择合适的结尾语,以体现公文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表格对比
项目 | 专此函达 | 特此函达 |
使用场合 | 多用于平级机关或非隶属单位之间的函件 | 多用于上下级机关或正式性较强的公文 |
语气特点 | 正式、客气 | 庄重、权威 |
公文类型 | 函、通知、通报等 | 命令、决定、通知、请示等 |
是否强调权威 | 否 | 是 |
适用范围 | 较广,适用于一般性公文 | 更侧重于具有行政效力的正式文件 |
频率 | 相对较少 | 使用频率较高 |
三、结语
在实际工作中,正确使用“专此函达”和“特此函达”有助于提升公文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建议根据具体情境和发文对象选择合适的结尾用语,避免因用词不当而影响公文的正式性和权威性。同时,也应注意不同地区或单位可能存在的习惯性用法,必要时可参考相关公文规范或咨询办公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