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在于强调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在斗争与融合的过程中促使事物不断向前发展。因此,这个规律必然与矛盾的本质密切相关。
在众多的辩证法规律中,有一条规律特别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它就是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量变和质变之间的关系,说明事物的发展是从量变开始的,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从而实现事物的根本性飞跃。这一过程正是矛盾运动的结果,也是事物内部矛盾推动其发展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然而,如果进一步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真正揭示事物发展动力和源泉的规律,其实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规律。这一规律深刻阐明了矛盾作为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基础的重要性。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而这些矛盾正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通过分析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事物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综上所述,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中,揭示事物发展动力和源泉的规律无疑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规律。这条规律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使我们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所以,正确答案应该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规律。